教育部关于公布2004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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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2004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4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教高函[2005]7号

  你们申请2004年度增设或调整专业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医药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第四次评议会议的评议意见,并在征得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医学类专业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2004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见附件1、2)。

  本次公布的高校2442个本科专业和27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可自2005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不同意设置的317个本科专业和13个医学类专科专业(见附件3、4),不得安排招生。4个需评估的高等学校医学类专科专业(见附件5),待评估合格后方可招生。

  望你们充分利用高校现有的办学条件,加强新增专业的建设,切实保证教育质量。(附件略)

  2004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

  一、增设专业

  哲学(010101):首都师范大学、聊城大学、西北师范大学

  经济学(020101):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复旦大学太平洋金融学院※、浙江理工大学、浙江海洋学院、温州大学(筹建)、宁波大学、安徽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广东金融学院、玉林师范学院、广西财经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020102):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安庆师范学院、安徽科技学院、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聊城大学、河南农业大学、安阳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嘉应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桂林工学院博文管理学院※、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广西民族学院相思湖学院※、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红河学院、陕西科技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甘肃中医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

  财政学(020103):上海金融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金融学(020104):河北理工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辽东学院、上海师范大学、铜陵学院、山东农业大学、安阳师范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青海师范大学

  保险(020107W):长春税务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审计学院、江西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学院

  金融工程(020109W):长春理工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安徽财经大学、山东财政学院

  税务(020110W):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山东经济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贵州财经学院

  信用管理(020111W):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投资学(020114W):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法学(030101):北京物资学院、华北科技学院、长治学院、运城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沈阳理工大学、白城师范学院、佳木斯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大庆师范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政法学院、巢湖学院、铜陵学院、上饶师范学院、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轻工业学院、山东中医药大学、河南科技学院、平顶山学院、南阳理工学院、平顶山工学院、武汉科技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惠州学院、韩山师范学院、昆明医学院、榆林学院、陇东学院

  知识产权(030103S):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030202*):延安大学

  社会学(030301*):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安徽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湖北民族学院

  社会工作(030302):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中央民族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大连海事大学、齐齐哈尔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淮南师范学院、井冈山学院、泰山学院、中原工学院、河南农业大学、安阳师范学院、河南财经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深圳大学、绵阳师范学院、云南民族大学、西藏民族学院

  政治学与行政学(030401):内蒙古师范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淮南师范学院、湛江海洋大学

  国际政治(030402):中央财经大学、济南大学、西北大学

  思想政治教育(030404):衡水学院、绥化学院、常熟理工学院、三明学院、枣庄学院、黄淮学院、中国地质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海南大学、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边防管理(030503):云南警官学院

  禁毒学(030505W):广东警官学院

  经济犯罪侦查(030507W):西南政法大学

  公安情报学(030511S):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犯罪学(030512S):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公安管理学(030513S):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教育学(040101):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江南大学、三明学院、南阳师范学院、长江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西藏大学

  学前教育(040102):内蒙古科技大学、赤峰学院、鞍山师范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阜阳师范学院、合肥学院、井冈山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肇庆学院、玉林师范学院、渝西学院

  特殊教育(040103):重庆师范大学、西安体育学院

  教育技术学(040104):呼伦贝尔学院、白城师范学院、齐齐哈尔大学、湖州师范学院、山东体育学院、枣庄学院、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武汉科技学院、中南民族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玉林师范学院、咸阳师范学院、陇东学院

  小学教育(040105W):晋中学院、赤峰学院、辽宁科技学院、白城师范学院、大庆师范学院、常熟理工学院、常州工学院、安徽师范大学、巢湖学院、潍坊学院、青岛大学、商丘师范学院、平顶山学院、怀化学院、湛江师范学院、嘉应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红河学院、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

  艺术教育(040106W):长春师范学院、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浙江师范大学、泉州师范学院、肇庆学院、云南艺术学院

  人文教育(040107W):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大庆师范学院、滁州学院、宿州学院、漳州师范学院、宜春学院、许昌学院、宜宾学院、陇东学院

  科学教育(040108W):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运城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湖州师范学院、台州学院、襄樊学院、孝感学院、渝西学院、乐山师范学院、贵阳学院、楚雄师范学院、河西学院

  华文教育(040110S):暨南大学

  体育教育(040201):衡水学院、石家庄学院、邯郸学院、邢台学院、晋中学院、长治学院、大庆师范学院、绥化学院、黑河学院、宿州学院、泉州师范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滨州学院、菏泽学院、枣庄学院、黄淮学院、湖南科技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河池学院、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西昌学院、西南林学院

  运动训练(040202*):宁波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天水师范学院

  社会体育(040203):忻州师范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通化师范学院、齐齐哈尔大学、巢湖学院、淮南师范学院、九江学院、烟台师范学院、临沂师范学院、泰山学院、河南理工大学、邵阳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湛江海洋大学、惠州学院、湛江师范学院、海南师范学院、渝西学院、西南科技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西藏民族学院

  运动人体科学(040204*):温州医学院、山东中医药大学

  运动康复与健康(040206S):北京体育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武汉体育学院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040318W):陇东学院

  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040330W):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040331W):内蒙古农业大学、云南民族大学

  烹饪与营养教育(040333W):安徽科技学院

  文秘教育(040335W):邢台学院、山东农业大学、云南民族大学、陕西理工学院、咸阳师范学院

  市场营销教育(040336W):内蒙古农业大学

  汉语言文学(050101):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外国语学院、华北电力大学、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大连海事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浙江林学院、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大学江淮学院※、仰恩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理工学院※、莱阳农学院、山东经济学院、河南财经学院、南阳理工学院、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华南农业大学、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西安科技大学、甘肃农业大学

  汉语言(050102):天津商学院、河北大学、长春大学光华学院※、上海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学院、华中师范大学、西北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学院、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财经学院、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

  对外汉语(050103*):河北经贸大学、辽宁大学、辽宁师范大学、通化师范学院、长春师范学院、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合肥学院、集美大学、宜春学院、井冈山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九江学院、济南大学、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湛江师范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红河学院、云南民族大学、西安培华学院、新疆师范大学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050104):新疆农业大学

  中国语言文化(050106W):广西民族学院

  英语(050201):南方医科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晋中学院、呼伦贝尔学院、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五年)、上海金融学院、上海商学院、常熟理工学院、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浙江树人学院、宿州学院、福建工程学院、江西中医学院、南昌工程学院、潍坊医学院、滨州医学院、菏泽学院、山东体育学院、黄淮学院、平顶山学院、安阳工学院、南阳理工学院、平顶山工学院、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湖北经济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广西财经学院、广西民族学院相思湖学院※、重庆邮电学院移通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新疆农业大学

  俄语(050202):绥化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临沂师范学院、西安石油大学、伊犁师范学院、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德语(050203*):中国矿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济南大学

  法语(050204*):辽宁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中南林学院、西安交通大学

  西班牙语(050205*):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

  阿拉伯语(050206*):大连外国语学院

  日语(050207):天津商学院、天津商学院宝德学院※、廊坊师范学院、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化工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江苏工业学院、常熟理工学院、江南大学太湖学院※、温州医学院、嘉兴学院、宁波工程学院、莆田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山东轻工业学院、德州学院、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许昌学院、黄河科技学院、襄樊学院、湖南科技学院、仲恺农业技术学院、玉林师范学院、海南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西安理工大学、渭南师范学院

  朝鲜语(050209*):河北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长春税务学院、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莱阳农学院、曲阜师范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广西师范大学、西安外国语学院

  印度尼西亚语(050212△):上海外国语大学、广西民族学院

  柬埔寨语(050214△):云南民族大学

  缅甸语(050216△):广西民族学院

  泰语(050220*):广西民族学院相思湖学院※

  越南语(05022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广西民族学院相思湖学院※

  葡萄牙语(05023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天津外国语学院

  意大利语(050237*):天津外国语学院

  新闻学(050301*):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长治学院、鞍山师范学院、大连外国语学院、长春税务学院、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杉达学院、复旦大学太平洋金融学院※、黄山学院、安徽财经大学、莆田学院、江西财经大学、山东财政学院、长沙理工大学、湖南文理学院、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广西师范学院、大理学院、咸阳师范学院、渭南师范学院、宝鸡文理学院、昌吉学院

  广播电视新闻学(050302):哈尔滨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学院、龙岩学院、江西师范大学、上饶师范学院、井冈山学院、怀化学院、湖南科技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西南政法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四川理工学院、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红河学院、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

  广告学(050303):中央财经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河北工程学院、东北财经大学、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淮阴师范学院、江南大学太湖学院※、安徽大学、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巢湖学院、临沂师范学院、山东艺术学院、河南大学民生学院※、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桂林工学院、广西财经学院、西南石油学院、云南民族大学、西北大学现代学院※、青海民族学院

  编辑出版学(050304):吉林艺术学院、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青岛科技大学、山东工商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湛江海洋大学

  传播学(050305W):国际关系学院、黑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媒体创意(050306W):上海戏剧学院

  音乐学(050401):河北北方学院、衡水学院、石家庄学院、中北大学、晋中学院、运城学院、大连外国语学院、绥化学院、黑河学院、常熟理工学院、滁州学院、华侨大学、闽江学院、江西中医学院、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农业大学、滨州学院、菏泽学院、枣庄学院、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城市学院、华南理工大学、茂名学院、遵义师范学院、云南民族大学、西安理工大学、青海民族学院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050402):太原师范学院

  音乐表演(050403):天津师范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长春大学光华学院※、大庆石油学院、同济大学、江南大学太湖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铜陵学院、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周口师范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涪陵师范学院、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贵州民族学院

  绘画(050404):北京联合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太原科技大学、长春师范学院、三江学院、广西师范大学

  雕塑(050405):福州大学

  美术学(050406):天津财经大学、衡水学院、邯郸学院、晋中学院、大庆师范学院、绥化学院、常熟理工学院、台州学院、滁州学院、三明学院、莆田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九江学院、滨州学院、菏泽学院、枣庄学院、河南科技学院、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吉首大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城市学院、暨南大学、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广西师范学院、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西昌学院、贵阳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西安文理学院

  艺术设计学(050407):吉林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株洲工学院

  艺术设计(050408):河北北方学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中北大学、雁北师范学院、运城学院、赤峰学院、沈阳理工大学、大连交通大学、辽东学院、长春大学光华学院※、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佳木斯大学、黑河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商学院、徐州师范大学、常州工学院、三江学院、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浙江树人学院、宿州学院、福建工程学院、南昌工程学院、枣庄学院、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平顶山学院、安阳工学院、南阳理工学院、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黄石理工学院、咸宁学院、湘潭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湘南学院、长沙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玉林师范学院、桂林工学院博文管理学院※、广西民族学院相思湖学院※、绵阳师范学院、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曲靖师范学院、云南民族大学、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渭南师范学院、榆林学院、西北大学现代学院※、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兰州交通大学、陇东学院

  舞蹈学(050409):河北体育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渤海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湛江师范学院、嘉应学院、西华大学、贵州民族学院、咸阳师范学院、宁夏大学

  舞蹈编导(050410):上海体育学院、淮阴师范学院、江南大学太湖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山东艺术学院、黄河科技学院

  戏剧学(050411):吉林艺术学院

  表演(050412):天津师范大学、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武汉大学、广西艺术学院、西安体育学院

  导演(050413):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050414):南京大学、暨南大学、海南大学、西安文理学院、天水师范学院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050415):南京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

  摄影(050416):吉林艺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动画学院※、上海师范大学、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西安外国语学院

  录音艺术(050417):浙江传媒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动画(050418):北京服装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江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浙江传媒学院、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莱阳农学院、商丘师范学院、武汉化工学院、武汉科技学院、湖北工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南商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云南师范大学、西安外国语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050419*):上海师范大学、南阳师范学院、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西北大学现代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050420):内蒙古民族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

  书法学(050425S):绍兴文理学院

  照明艺术(050426S):中国传媒大学

  会展艺术与技术(050427S):上海大学

  音乐科技与艺术(050428S):上海音乐学院

  历史学(060101):邯郸学院、长治学院、呼伦贝尔学院、黑河学院、常熟理工学院、滨州学院、菏泽学院、华南农业大学、肇庆学院、茂名学院、西藏民族学院、西安文理学院、榆林学院

  世界历史(060102*):山东师范大学

  考古学(060103):内蒙古师范大学

  博物馆学(060104):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天水师范学院

  民族学(060105*):新疆大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070101):天津商学院、石家庄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长春税务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上海金融学院、常州工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安徽财经大学、铜陵学院、山东经济学院、郑州轻工业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南阳理工学院、河南大学民生学院※、长沙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重庆交通学院、西安石油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工程科技学院、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070102):运城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赤峰学院、牡丹江师范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太湖学院※、嘉兴学院、合肥学院、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莆田学院、上饶师范学院、南昌工程学院、山东交通学院、河南工业大学、周口师范学院、河南大学民生学院※、黄石理工学院、邵阳学院、仲恺农业技术学院、桂林工学院、广西师范学院、河池学院、成都学院、贵州民族学院、曲靖师范学院、喀什师范学院

  物理学(070201):中国人民大学、衡水学院、邯郸学院、长治学院、绥化学院、黑河学院、常熟理工学院、丽水学院、龙岩学院、枣庄学院、青海民族学院

  应用物理学(070202):大连海事大学、大连大学、长春大学、江南大学、九江学院、青岛科技大学、泰山医学院、德州学院、武汉科技学院、株洲工学院、西南科技大学、西藏大学、兰州交通大学

  化学(070301):中国人民大学、衡水学院、邯郸学院、呼伦贝尔学院、沈阳化工学院、黑河学院、常熟理工学院、龙岩学院、山东轻工业学院、菏泽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应用化学(070302):河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辽宁科技学院、安徽农业大学、滁州学院、漳州师范学院、山东科技大学、聊城大学、泰山学院、中原工学院、河南科技学院、商丘师范学院、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武汉科技学院、武汉工业学院、湖北民族学院、海南大学、云南农业大学、塔里木大学

  化学生物学(070303W):中南民族大学、衡阳师范学院、华南理工大学

  生物科学(070401):邢台学院、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长春中医学院、大庆师范学院、常熟理工学院、浙江林学院、丽水学院、山东农业大学、滨州学院、河南科技大学、洛阳师范学院、南华大学、广东药学院、仲恺农业技术学院、河池学院、渭南师范学院、榆林学院

  生物技术(070402):南方医科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唐山师范学院、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太原师范学院、白城师范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湖州师范学院、黄山学院、宿州学院、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龙岩学院、江西师范大学、井冈山学院、九江学院、潍坊医学院、湖北中医学院、广州医学院、惠州学院、大理学院、陇东学院、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

  生物信息学(070403W):南方医科大学、湖南农业大学

  动植物检疫(070406W):河北北方学院、四川农业大学、云南农业大学、塔里木大学

  生物安全(070412S):福建农林大学

  地理科学(070701):石家庄学院、邢台学院、赤峰学院、呼伦贝尔学院、绥化学院、安庆师范学院、宿州学院、滨州学院、枣庄学院、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茂名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曲靖师范学院、渭南师范学院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070702):天津理工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吉林农业大学、淮阴师范学院、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合肥学院、江西理工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河南财经学院、平顶山学院、宝鸡文理学院

  地理信息系统(070703):内蒙古科技大学、延边大学、南通大学、闽江学院、泉州师范学院、平顶山工学院、湖北大学、嘉应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070704W):石家庄经济学院、中山大学

  地球物理学(070801):中国矿业大学

  海洋技术(071002):大连水产学院

  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071005S):宁波大学

  理论与应用力学(071101):重庆交通学院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071201):邢台学院、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泰山医学院、烟台师范学院、菏泽学院、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武汉工业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贵阳学院、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学院、西安工程科技学院、陕西理工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学院※

  微电子学(071202):绍兴文理学院、中国计量学院、西安邮电学院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071203*):中国传媒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太原理工大学、通化师范学院、南通大学、安徽师范大学、上饶师范学院、宜春学院、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建筑工程学院、泰山学院、西安石油大学、西安工业学院北方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安全(071205W):东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南大学、中山大学

  材料物理(071301):安徽工业大学、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重庆交通学院、陕西科技大学

  材料化学(071302):河北理工大学、廊坊师范学院、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江西师范大学、莱阳农学院、烟台师范学院、泰山学院、武汉化工学院、中南林学院、华南理工大学、陕西科技大学、宝鸡文理学院、宁夏大学

  环境科学(071401):南通大学、浙江林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安徽科技学院、上饶师范学院、河南科技学院、中南民族大学、华南热带农业大学、重庆三峡学院、大理学院、陕西理工学院

  生态学(071402):天津城市建设学院、长春师范学院、莱阳农学院、滨州学院、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资源环境科学(071403W):吉林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

  心理学(071501):忻州师范学院、呼伦贝尔学院、周口师范学院、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武汉大学、韶关学院

  应用心理学(071502):北京联合大学、唐山师范学院、华北煤炭医学院冀唐学院※、内蒙古医学院(五年)、长春师范学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南京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浙江理工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巢湖学院、泉州师范学院、江西中医学院、滨州医学院、临沂师范学院、广东医学院、韩山师范学院、深圳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西师范学院、海南师范学院、西南科技大学、四川理工学院、西昌学院、成都医学院、大理学院、延安大学、西安体育学院

  统计学(071601):北京机械工业学院、河北理工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长春税务学院信息经济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浙江林学院、安徽工程科技学院、仰恩大学、潍坊医学院、滨州医学院、德州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河南科技大学、洛阳师范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湖北师范学院、湖南工程学院、华南农业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云南民族大学、西安工程科技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青海民族学院
  
  系统科学与工程(071702W):上海理工大学

  石油工程(080102):江苏工业学院、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矿物加工工程(08010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勘查技术与工程(080104):安徽建筑工业学院、福建工程学院

  资源勘查工程(080105):西藏大学

  地质工程(080106Y):重庆交通学院

  矿物资源工程(080107Y):沈阳理工大学

  冶金工程(080201):贵州师范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金属材料工程(080202):广西大学、贵州师范大学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080203):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重庆科技学院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080204):北京印刷学院、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山东科技大学、河南工业大学、孝感学院、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广西师范学院、西安工业学院北方信息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205Y):石家庄铁道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聊城大学、湘潭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复合材料与工程(080206W):中北大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301):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沈阳工程学院、白城师范学院、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黑龙江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丽水学院、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宜春学院、井冈山学院、聊城大学、德州学院、湖南师范大学、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桂林工学院、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重庆科技学院、贵阳学院、西安文理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西安工业学院北方信息工程学院※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080302):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燕山大学里仁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电机学院、苏州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常州工学院、台州学院、铜陵学院、华侨大学、厦门理工学院、南昌工程学院、九江学院、青岛科技大学、山东交通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中南林学院、湖南工程学院、广西工学院、桂林电子工业学院、重庆科技学院、攀枝花学院、西安工程科技学院

  工业设计(080303):北京化工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江苏工业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福建工程学院、韶关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西安工业学院北方信息工程学院※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080304):南京工程学院、浙江理工大学、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080305Y):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

  车辆工程(080306W):沈阳航空工业学院、浙江工业大学、集美大学、九江学院、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河南工业大学、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云南农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

  机械电子工程(080307W):中北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计量学院、华东交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武汉科技大学、重庆交通学院、西华大学

  汽车服务工程(080308W):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吉林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上海师范大学、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山东交通学院、江汉大学、长沙理工大学、西华大学、长安大学

  体育装备工程(080312S):沈阳工业大学

  测控技术与仪器(080401):中国石油大学、天津农学院、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沈阳大学、辽宁科技学院、长春大学、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科技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河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热能与动力工程(080501):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东南大学成贤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南昌工程学院、青岛理工大学、中山大学、长安大学

  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080506S):武汉理工大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北京机械工业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漳州师范学院、厦门理工学院、青岛科技大学、河南工业大学、长江大学、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咸宁学院、长沙学院、中山大学、韩山师范学院、湛江师范学院、肇庆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西昌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西安工业学院、榆林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新疆农业大学

  自动化(080602):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辽宁科技学院、通化师范学院、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大庆石油学院华瑞学院※、常熟理工学院、三江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安庆师范学院、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山东农业大学、山东交通学院、华南农业大学、湛江海洋大学、嘉应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广西师范学院、宝鸡文理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西安工业学院北方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080603):南方医科大学、河北北方学院、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沈阳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德强商务学院※、上海电机学院、淮阴师范学院、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浙江海洋学院、温州大学(筹建)、浙江传媒学院、巢湖学院、闽江学院、三明学院、仰恩大学、南昌工程学院、临沂师范学院、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周口师范学院、黄淮学院、安阳工学院、黄石理工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西南师范大学育才学院※、西昌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通信工程(080604):河北北方学院、河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渤海大学、辽宁科技学院、长春大学旅游学院※、上海理工大学、安庆师范学院、淮南师范学院、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泉州师范学院、江西财经大学、济南大学、潍坊学院、中原工学院、河南农业大学、许昌学院、武汉化工学院、湖北师范学院、邵阳学院、怀化学院、长沙学院、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广西师范大学、西安培华学院、青海民族学院、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605):南方医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物资学院、邯郸学院、北华航天工业学院、长治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黑河学院、华东政法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金融学院、常熟理工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丽水学院、滁州学院、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机电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菏泽学院、山东体育学院、河南中医学院、黄淮学院、平顶山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长沙学院、广东警官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桂林工学院博文管理学院※、重庆科技学院、西藏民族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606):鞍山师范学院、江苏工业学院、三江学院、宁波工程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长安大学

  生物医学工程(080607):北京联合大学、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井冈山学院、广州医学院、广东药学院、四川理工学院、西安工业学院

  信息工程(080609Y):河北北方学院、阜阳师范学院、郑州轻工业学院

  软件工程(080611W):北京邮电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师范大学、石家庄经济学院、中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北华大学、长春大学、哈尔滨学院、同济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南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东华理工学院、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烟台大学、青岛大学、中原工学院、黄河科技学院、武汉工业学院、中南民族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武汉科技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华大学、惠州学院、肇庆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桂林电子工业学院、成都理工大学、长安大学、西安邮电学院、宁夏大学、西北第二民族学院

  网络工程(080613W):天津城市建设学院、邢台学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华北科技学院、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大连交通大学、辽宁工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安徽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华侨大学、南昌航空工业学院、山东建筑工程学院、潍坊学院、青岛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湘南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四川理工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西安工业学院、西安科技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学院※、青海民族学院

  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080614W):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080615W):黑龙江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山东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光电信息工程(080616W):上海理工大学、西安邮电学院

  广播电视工程(080617W):浙江传媒学院

  电力工程与管理(080620W):华北电力大学、上海电力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080623W):大连轻工业学院、浙江传媒学院、福州大学、中山大学

  智能科学与技术(080627S):北京邮电大学、南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数字媒体技术(080628S):哈尔滨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南京邮电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医学影像工程(080629S):上海理工大学

  真空电子技术(080630S):电子科技大学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080631S):电子科技大学

  建筑学(080701):大连民族学院、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浙江万里学院、皖西学院(五年)、潍坊学院(五年)、黄淮学院(五年)、南阳理工学院(五年)、孝感学院(五年)、南华大学船山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五年)、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成都理工大学(五年)

  城市规划(080702):北方工业大学(五年)、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上海大学、苏州大学(五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河南理工大学、河南农业大学、邵阳学院、华南农业大学、西藏大学、青海大学昆仑学院※

  土木工程(080703):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呼伦贝尔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黑龙江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三江学院、江南大学太湖学院※、东南大学成贤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台州学院、铜陵学院、中原工学院、许昌学院、南阳师范学院、安阳工学院、黄石理工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重庆科技学院、成都学院、贵州师范大学、榆林学院、甘肃农业大学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080704):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沈阳农业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嘉兴学院、江西理工大学、湖南城市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给水排水工程(080705):华北电力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吉林化工学院、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四川理工学院、西华大学、西安工业学院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080706W):山东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080707W):华南理工大学(五年)

  建筑设施智能技术(080710S):湘潭大学、长安大学

  水利水电工程(080801):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080802):太原理工大学、黑龙江大学、长江大学

  测绘工程(080901):河北工程学院、华北科技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南昌工程学院、山东建筑工程学院、湖南城市学院、兰州交通大学

  遥感科学与技术(080902W):山东科技大学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080903W):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环境工程(081001):辽宁科技学院、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嘉兴学院、安徽师范大学、合肥学院、莱阳农学院、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甘肃农业大学

  安全工程(081002):北京化工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华北电力大学、沈阳建筑大学、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山东交通学院、平顶山工学院

  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081007S):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081101):唐山学院、温州大学(筹建)、安徽师范大学、九江学院、菏泽学院、潍坊学院、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平顶山学院、南阳理工学院、黄石理工学院、邵阳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重庆科技学院、陕西理工学院、西北第二民族学院、石河子大学

  制药工程(081102):天津工业大学、内蒙古医学院、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湖州师范学院、黄山学院、皖西学院、宜春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山东师范大学、怀化学院、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华南农业大学、广东药学院、广西大学、广西工学院、华南热带农业大学、贵阳中医学院、兰州理工大学

  交通运输(081201):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宁波工程学院、德州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湛江海洋大学、韶关学院、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

  交通工程(081202):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山东建筑工程学院、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武汉工业学院、湖北工业大学

  油气储运工程(081203):浙江海洋学院、宁波工程学院、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重庆科技学院

  轮机工程(081206):浙江海洋学院

  物流工程(081207W):北京科技大学、天津科技大学、河北科技大学、太原科技大学、沈阳工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浙江科技学院、长安大学、陕西科技大学

  船舶与海洋工程(081301):集美大学、青岛科技大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081401):河北北方学院、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黑龙江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漳州师范学院、聊城大学、临沂师范学院、肇庆学院、深圳大学、成都学院、西南林学院、云南中医学院

  轻化工程(081402):浙江科技学院

  包装工程(08140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印刷工程(081404):浙江科技学院

  纺织工程(081405):闽江学院

  服装设计与工程(081406):吉林大学、东北电力学院、江南大学太湖学院※、温州大学(筹建)、厦门理工学院、济南大学

  食品质量与安全(081407W):河北经贸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齐齐哈尔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常熟理工学院、中国计量学院、安徽科技学院、福建农林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湖南科技学院、广东药学院、四川理工学院、陕西科技大学、陕西理工学院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081409W):中国农业大学(五年)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081411S):华南热带农业大学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081412S):天津工业大学、东华大学

  数字印刷(081413S):上海理工大学

  植物资源工程(081414S):湖南农业大学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081602):西安工业学院

  信息对抗技术(081606*):西安工业学院

  生物工程(081801):天津农学院、河北大学工商学院※、雁北师范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江苏科技大学、浙江树人学院、安徽科技学院、菏泽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南理工学院、长沙学院、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081902):沈阳工程学院、西藏大学

  林产化工(082003):江西农业大学

  消防工程(082102):河南理工大学

  公安视听技术(082106S):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农学(090101):雁北师范学院、陇东学院、天水师范学院

  园艺(090102):辽东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上饶师范学院、宜春学院、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陇东学院、青海大学

  植物保护(090103):河北工程学院、浙江林学院、西藏大学

  烟草(090105W):安徽农业大学

  植物科学与技术(090106W):河北北方学院、河北农业大学、河南农业大学、吉首大学

  种子科学与工程(090107W):天津农学院、河北北方学院、云南农业大学

  应用生物科学(090108W):安徽农业大学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090109W):中国农业大学、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红河学院、甘肃农业大学

  草业科学(090201):华南农业大学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090302):湛江海洋大学

  园林(090401):延边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丽水学院、黄山学院、淮南师范学院、南昌工程学院、湛江师范学院、肇庆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绵阳师范学院、云南师范大学

  农业资源与环境(090403):吉林大学、玉溪师范学院

  动物科学(090501):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蜂学(090503W):云南农业大学

  动物医学(090601):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动物药学(090602S):湖南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五年)

  水产养殖学(090701):江西农业大学、西昌学院

  基础医学(100101*):南方医科大学(五年)

  预防医学(100201):内蒙古医学院(五年)、徐州医学院(五年)、安徽理工大学(五年)、赣南医学院(五年)、湘南学院(五年)、西藏大学(五年)

  卫生检验(100202S):南华大学(五年)、大理学院(五年)

  临床医学(100301):绍兴文理学院(五年)、湘南学院(五年)

  麻醉学(100302*):大连医科大学(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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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2005年)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


大连市人民政府令

第68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05年8月18日大连市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夏德仁

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根据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做好法规规章修改废止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决定对《大连市国际集装箱内陆中转站、货运站管理办法》等4件市政府规章作如下修改。
  《大连市国际集装箱内陆中转站、货运站管理办法》〔大政发(1996)59号〕
  一、删除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和”。
  二、第四条的“大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修改为“大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三、第五条修改为:“申请从事集装箱中转站经营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
  (二)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申请从事集装箱中转站经营的,应向市运管处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市运管处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删除第八条。
  六、删除第十七条。
  七、第二十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市运管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第二十四条中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市运管处”。
  九、删除第二十五条。
  此外,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大连市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岗位培训管理办法》(大政发〔1998〕31号)
  一、名称修改为:“《大连市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从业培训考试管理办法》”,办法中的“岗位培训”均修改为“从业培训”。
  二、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本办法所称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是指驾驶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汽车和拖拉机,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人员。”第二款修改为:“大连市行政区域内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从业培训和考试管理,适用本办法。”
  三、第三条修改为:“大连市交通局是本市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从业培训考试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四、删除第四条。
  五、第五条作为第四条,修改为:“机动车驾驶人员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其中从事客运经营的还需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可以申请参加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的从业培训。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申请从业培训,除需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两年以上。”
  六、第六条作为第五条,修改为:“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从业培训,分为客运经营从业培训和货运经营从业培训。
  客运经营从业培训包括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货运经营从业培训包括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七、删除第七条。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机动车驾驶员申请从事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应按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一)增加从业资格类别的,向原考试发证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
  (二)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三)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按《大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执行;
  (四)从事其他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
  九、第八条作为第七条,修改为:“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经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定期对持证人员违章记录(累计记分)、信誉考核记录等进行审查。”
  十、第九条作为第八条,修改为:“设立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从业培训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许可证明。”
  十一、第十条作为第九条,修改为:“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从业培训的单位,须严格执行交通部制定的营运驾驶员从业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使用统一教材,保证培训质量。”
  十二、第十一条作为第十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九条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大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十三、第十二条作为第十一条,第十三条作为第十二条,修改为:“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十四、删除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作为第十三条。
  《大连市燃气器具管理办法》(大政发〔1998〕79号)
  一、第四条第一款中的“大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修改为“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第二款修改为:“质监、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实施对燃气器具的管理。”
  第十六条中的“技术监督”修改为“质监”。
  二、删除第五条、第六条。
  三、第七条作为第五条,修改为:“燃气器具生产单位,拟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推销其产品的,应到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气源适配性检验,经检验符合我市燃气使用要求,取得合格证书和合格标志后方可销售。”
  四、第八条作为第六条,修改为:“燃气器具生产单位在其产品取得合格证书后,应到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备案情况编制《大连市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检验合格目录》(简称《检验合格目录》),并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删除第九条。
  六、第十条作为第七条,修改为:“单位和个人经销的燃气器具,应是经检验机构气源适配性检验合格的产品,其产品应按规定贴有合格标志。”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八条:“燃气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检验机构对检验合格的燃气器具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由检验机构宣布合格证书、标志作废,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将其产品从《检验合格目录》中取消。”
  八、第十一条作为第九条,其中的“《销售许可证》”和“准销标志”分别修改为“合格证书”和“合格标志”。
  九、第十二条作为第十条,修改为:“用户自行从外埠及境外购置的燃气器具,不属于《检验合格目录》中所列产品的,必须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十、第十三条作为第十一条,修改为:“设立燃气器具安装单位和维修站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第十四条作为第十二条,其中的“《准销目录》”修改为“《检验合格目录》”、“准销产品”修改为“合格产品”、“非准销产品”修改为“未经检验产品”。
  十二、第十五条作为第十三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的,由燃气管理部门(已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地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罚款:
  (一)违反第五条、第七条规定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九条规定的,处1000元罚款;
  (三)违反第十二条规定的,处500元罚款。”
  十三、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分别作为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删除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作为第十七条。
  《大连市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大政发〔1999〕91号,市政府令第48号修正)
  一、规定中的“市港口管理局”修改为“市港口与口岸局”。
  二、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济类型的,应当按申办《许可证》的程序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变更企业名称、住所等事项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向原审批部门备案。”
  三、第八条第三款修改为:“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终止营业,应当到原审批部门缴销《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四、删除第八条第四款。
  本决定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大连市集装箱内陆中转站、货运站管理办法》等4件市政府规章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订,重新公布。


大连市国际集装箱内陆中转站、货运站管理办法

  (1996年6月30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发〔1996〕59号文件公布;根据2005年8月18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大连市国际集装箱内陆中转站、货运站管理,促进大连市国际集装箱运输事业的发展,根据《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大连市辖区内设立的国际集装箱内陆中转站、货运站,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际集装箱内陆中转站、货运站(以下简称集装箱中转站)是指从事国际集装箱转运堆存、清洗、修理和集装箱货物的装箱、拆箱以及办理集装箱及货物交接等业务的企业。
  际集装箱场站(以下简称场站)是指国际集装箱内陆中转站、货运站设置的具有堆存国际集装箱功能的场所。
  第四条 大连市交通局是大连市集装箱中转站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大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运管处)具体负责大连市集装箱中转站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申请从事集装箱中转站经营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
  (二)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 申请从事集装箱中转站经营的,应向市运管处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市运管处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集装箱中转站,申请人应经市交通局审核后,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领取《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 取得《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应持证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手续,向海关申请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方可开展经营业务。
  第八条 集装箱中转站企业应保证场站设施、装卸机械、车辆及工具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集装箱及其附属设备和集装箱内的货物安全。
  第九条 集装箱中转站企业应与海上承运人和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有关业务协议,及时接、发、拆装、堆存指定的集装箱和集装箱货物。  未经海上承运人和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同意,集装箱中转站企业不得擅自将其堆存的集装箱占有、改装、出租或运出场站外。
  第十条 集装箱中转站进行集装箱作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规范和省、市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集装箱中转站应按有关规定堆放集装箱。企业应及时向海上承运人提供进出场站的集装箱装、拆箱和堆存情况。
  第十二条 集装箱中转站企业应按海上承运人的要求及时向检验、检疫机关申请,备好出口货载用箱,并认真作好集装箱检查。装箱完毕后,须编制集装箱装箱单,并按有关规定施加铅封,在有关单证上做好货物装载的记录。
  第十三条 集装箱中转站企业应按国家规定或海上承运人的要求,修理、清洗指定的集装箱。其中,装载危险品货物的集装箱应到有专门设施的场站清洗。
  第十四条 集装箱中转站企业与承运人应凭双方共同签发的“设备交接单”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检查交接标准及规定,在集装箱检查口交接集装箱。
  第十五条 集装箱中转站企业应按规定建立电子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箱务管理。
  第十六条 集装箱中转站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经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各项收费标准,各项收费应实行明码标价。
  结算费用必须使用集装箱中转站专用结算发票,按规定的费目和费率结算。
  第十七条 因集装箱中转站责任造成集装箱及其附属设备和集装箱内的货物损失或延误的,集装箱中转站企业应赔偿损失。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市运管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涉及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管理权限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实施行政处罚,应依照法定程序下达处罚决定书,实施罚款处罚,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票据,罚款全部上缴财政。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市运管处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市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
驾驶员从业培训考试管理办法

  (1998年5月2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发〔1998〕31号文件公布;根据2005年8月18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从业培训和考试管理,提高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素质和运输服务质量,根据《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是指驾驶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汽车和拖拉机,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人员。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从业培训和考试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大连市交通局是本市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从业培训考试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员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其中从事客运经营的还需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可以申请参加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的从业培训。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申请从业培训,除需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两年以上。
  第五条 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从业培训,分为客运经营从业培训和货运经营从业培训。
  客运经营从业培训包括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货运经营从业培训包括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第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申请从事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应按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一)增加从业资格类别的,向原考试发证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
  (二)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三)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按《大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执行;
  (四)从事其他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
  第七条 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经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定期对持证人员违章记录(累计记分)、信誉考核记录等进行审查。
  第八条 设立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从业培训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许可证明。
  第九条 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从业培训的单位,须严格执行交通部制定的营运驾驶员从业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使用统一教材,保证培训质量。
  第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九条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大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 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从业培训有关费用的收缴,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市燃气器具管理办法

  (1998年9月10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发〔1998〕79号文件公布; 
  根据2005年8月18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燃气器具的管理,维护燃气器具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大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燃气器具,是指使用城市燃气的锅炉、灶具、烘烤箱、取暖器、热(沸)水器等产品。
  第三条 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经销、安装、维修和使用燃气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大连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大连市燃气管理处具体负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的燃气器具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的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燃气器具管理工作。
  监、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实施对燃气器具的管理。
  第五条 燃气器具生产单位,拟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推销其产品的,应到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气源适配性检验,经检验符合我市燃气使用要求,取得合格证书和合格标志后方可销售。
  第六条 燃气器具生产单位在其产品取得合格证书后,应到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备案情况编制《大连市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检验合格目录》(简称《检验合格目录》),并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经销的燃气器具,应是经检验机构气源适配性检验合格的产品,其产品应按规定贴有合格标志。
  第八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检验机构对检验合格的燃气器具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由检验机构宣布合格证书、标志作废,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将其产品从《检验合格目录》中取消。
  第九条 单位或个人不得强行向用户搭售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不得伪造、涂改、冒用、买卖或转让合格证书和合格标志。
  第十条 用户自行从外埠及境外购置的燃气器具,不属于《检验合格目录》中所列产品的,必须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第十一条 设立燃气器具安装单位和维修站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安装和维修人员在案装和维修燃气器具时,应对照《检验合格目录》检查其是否属于合格产品。对未经检验产品或有质量问题可能危及使用安全的,不得接通燃气。
  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的,由燃气管理部门(已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地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罚款:
  (一)违反第五条、第七条规定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九条规定的,处1000元罚款;
  (三)违反第十二条规定的,处500元罚款。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涉及质监、公安等部门管理权限的,由上述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实施行政处罚,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 燃气器具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市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 (1999年9月23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发〔1999〕91号文件公布;2004年6月23日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根据2005年8月18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管理,促进水运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国内水路运输服务业务(含兼营)的企业(以下简称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水路运输服务企业,是指接受旅客、托运人、收货人以及承运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旅客或货物水上运输、港口作业以及其他相关业务手续并按规定收取费用的行业(为多种运输方式服务的联运服务企业除外)。
  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分为船舶代理业和客货运输代理业。
  第四条 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是本市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县(市)、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主管部门是所辖区域内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水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设立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设立内资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申请人应向市港口与口岸局提出申请;在其他县(市)、区设立内资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申请人应向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港口与口岸局统一核发《许可证》。
  设立外商投资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应由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审核并报省交通厅转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取得《许可证》。
  取得《许可证》的单位,还应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营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第六条 设立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稳定的国内水路运输客源、货源;
  (二)有与业务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机构及专业人员;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
  (四)有符合下列规定的最低限额注册资金:
  1、经营船舶代理业务的为20万元人民币;
  2、经营客货运输代理业务的为30万元人民币;
  3、同时经营船舶代理和客货运输代理业务的为5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申办《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开业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企业章程草案;
  (四)拟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资金证明;
  (六)办公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七)企业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名单、职务、简历及身份证明;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八条 《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济类型的,应当按申办《许可证》的程序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变更企业名称、住所等事项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向原审批部门备案。
  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终止营业,应当到原审批部门缴销《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九条 船舶代理业务经营范围为:
  (一)承揽客、货源;
  (二)安排和联系货物配积载、装卸船或旅客上下船;
  (三)联系船舶作业所需拖船、浮吊等;
  (四)办理旅客中转、货物中转或储存;
  (五)代售客票或签订运输合同;
  (六)结算、交付票款或运杂费;
  (七)通报船期或货物到港情况,办理承运验收、货物交付;
  (八)联系船舶修理和船舶燃料及其他用品供应;
  (九)协助处理属于承运人责任事宜和客货运事故;
  (十)承运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客货运输代理业务经营范围为:
  (一)联系船舶、订舱,签订运输合同;
  (二)联系货物装卸、储存,签订装卸作业合同;
  (三)办理货物提取、交付;
  (四)结算交纳运费、票款和港口费;
  (五)办理货物运输、作业所需证明;
  (六)协助处理托运人、收货人责任事宜和客、货运事故;
  (七)旅客或托运人、收货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超过批准的经营范围从事业务活动;
  (二)就同一委托事项,不得同时接受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委托;
  (三)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经营活动;
  (四)不得为无水路运输经营资格或超范围经营的企业或船舶提供服务;
  (五)不得垄断客、货源或强行代理;
  (六)不得假冒、转让或涂改《许可证》和业务单证及专用发票。
  第十二条 水路运输服务企业与委托方应本着协商自愿的原则订立合同,并认真履行。由于过失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必须使用统一规定的运输服务单证和专用发票,收取代理费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应按交通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缴纳管理费。
  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应按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年度统计报表及有关经营情况资料。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条例没有规定的,由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水路运输管理机构按以下规定予以罚款:对无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内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
  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 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入开展向李素芝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入开展向李素芝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卫办发〔2004〕4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直属单位:

经中共中央宣传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中宣部、卫生部、总政治部等在京联合举行了“李素芝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和“学习李素芝同志先进事迹座谈会”,一场大规模的学习李素芝同志活动正在全国各行各业,特别是医疗卫生战线逐步展开。

李素芝同志1970年12月入伍,1971年10月入党,1976年毕业于上海第二军医大学,主动申请到西藏工作,历任边防团军医、西藏军区总医院外科副主任、主任、副院长,现任西藏军区总医院院长,主任医师,少将军衔,博士生导师。28年来,李素芝同志怀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对边疆军民的真挚情怀,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刻苦钻研医学技术,一心为西藏各族群众服务、为基层官兵服务,持之以恒地弘扬了极端负责、满腔热忱、精益求精、救死扶伤的白求恩精神,谱写了扎根边疆、无私奉献、艰苦奋斗、与时俱进,模范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凯歌,展示了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受到部队官兵和西藏各族人民的高度赞誉。

李素芝同志对工作极端负责,顽强拼搏,勇于攻关,甘于奉献。长期以来,他扎根雪域高原,无怨无悔,把西藏各族人民视为自己的亲人,把西藏当作自己的故乡,为了党的需要和人民的利益,舍小家,顾大家,全心全意为西藏军民服务。在恶劣的自然条件和艰苦的工作生活环境面前,他不辞辛劳,翻雪山、攀戈壁、啃干面、喝雪水,为边远地区的广大官兵和藏族同胞送医送药,行程四十多万公里,巡诊33万人次,被誉为“雪域高原的生命守护神”、“西藏人民的‘门巴’将军”。

李素芝同志对技术精益求精,刻苦钻研,严谨求实,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他尊重医学科学规律,扎实进行实验,认真组织攻关,钻研高原医学难题,勇攀世界医学高峰,先后主持和参与开展134项高原医疗新技术、新业务,其中16项在世界高海拔医学领域处于领先水平,34项填补西藏高原医学空白,成功实施了世界首例海拔3700米高原浅低温心脏不停跳心内直视手术,攻克了高原手术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和治疗急性高原病的难关,被誉为“雪域神医”、“高原一把刀”。

李素芝同志对人民极端热忱,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行医,乐于奉献。他把救死扶伤当成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把给病人解除痛苦当作自己最大的幸福,将病人的健康视为至高无上的利益。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帮病人所需,精心治疗和照顾每一位患者,精心竭力为人们解除病痛。他所主刀的9000余例大小手术,从未出现过差错。他从不接受病人的红包,对经济上有困难的患者,总是无私相助。

李素芝同志是全军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科技干部,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他是新时期人民军队中涌现出的又一位勇于探索、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持之以恒弘扬白求恩精神,模范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人民的好医生,是我国新时期卫生战线先进人物的杰出代表,与吴登云、赵雪芳、韦加宁等同志一样,是广大卫生工作者学习的好榜样。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决定,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向李素芝同志学习的活动,号召广大卫生工作者深入学习李素芝同志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以“对工作极端负责任”、“对技术精益求精”、“对人民极端热忱”为核心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白求恩精神,做人民群众满意的医务工作者。

学习李素芝同志,就要学习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学习他迎难而上、顽强拼搏、百折不挠的进取精神,学习他奋力攻关、勇攀高峰、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学习他实事求是、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立足本职,埋头苦干,勇于创新,敢于实践,对工作极端负责任,对技术精益求精,对人民满腔热忱,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精心为人民健康服务,努力攻克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疾病,造福于人民。学习李素芝同志,就要学习他面对艰苦环境,建功立业的崇高理想和人生追求,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积极投身到支援农村、支援西部医疗卫生的建设中来,在艰苦的环境里勤奋工作,建功立业,在为人民健康事业奋斗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报效祖国,造福人民。

各级卫生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学习李素芝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对于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把学习李素芝同志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继承和弘扬白求恩精神结合起来,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我们身边的先进典型结合起来,与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建设和卫生行业职业道德建设,立足本职岗位,加倍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向李素芝同志学习,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卫 生 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