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国务院同意文化部提出的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258处),现予公布。望各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出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并逐步建立科学记录档案。同时,要督促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做好所辖境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
(1988年1月13日)
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1988年1月13日国务院公布)(共计258处)
(一) 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共41处)
编号 分类号 名 称 时 代 地 址
1 1 洪秀全故居 清代中期 广东省花县22 林则徐墓 1826年 福建省福州市33 堂字街太平天国壁画 1853-1864年 江苏省南京市44 大沽口炮台 1858年 天津市塘沽区5 5 太平天国侍王府 1861年 浙江省金华市6 6 望海楼教堂 1869-1904年 天津市河北区7 7 黄兴故居、墓 1874年、1917年 湖南省长沙县长沙市8 8 绍兴鲁迅故居 1881-1898年 浙江省绍兴市9 9 刘公岛甲午战争纪念地 1888-1895年 山东省威海市10 10 李大钊故居 1889年 河北省乐亭县1111 孙中山故居 1892年 广东省中山市1212 朱德故居 1895-1907年 四川省仪陇县13 13 茅盾故居 1896-1910年 浙江省桐乡县1414 周恩来故居 1898-1910年 江苏省淮安市1515 刘少奇故居 1898-1916年 湖南省宁乡县1616 任弼时故居 1904-1915年 湖南省汩罗市1717 秋瑾故居 1907年 浙江省绍兴市1818 云南陆军讲武堂旧址 1909-1928年 云南省昆明市1919 辛亥秋保路死事纪念碑 1913年 四川省成都市2020 国民党“一大”旧址 1924年 广东省广州市 (包括革命广场)2121 黄埔军校旧址 1924-1927年 广东省广州市2222 中华全国总工会旧址 1925-1927年 广东省广州市2323 北伐汀泗桥战役遗址 1926年 湖北省咸宁市2424 红安七里坪革命旧址 1927-1934年 湖北省红安县2525 龙华革命烈士纪念地 1927-1937年 上海市徐汇区2626 雨花台烈士陵园 1927-1949年 江苏省南京市2727 平江起义旧址 1928年 湖南省平江县2828 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 1929-1930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龙州县 第八军军部旧址 2929 长汀革命旧址 1929-1933年 福建省长汀县3030 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 1930-1932年 湖北省洪湖市、监利县3131 宁都起义指挥部旧址 1931年 江西省宁都县3232 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旧址 1931年 河南省新县3333 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1932-1935年 四川省通江县3434 平顶山惨案遗址 1932年 辽宁省抚顺市3535 瓦窑堡革命旧址 1935年 陕西省子长县3636 八路军西安办事处旧址 1937-1946年 陕西省西安市3737 中共中央中原局旧址 1938-1939年 河南省确山县3838陈嘉庚墓 1953年 福建省厦门市3939 冯玉祥墓 1953年 山东省泰安市40 40郭沫若故居 1963-1978年 北京市西城区4141 聂耳墓 1980年 云南省昆明市
(二) 石窟寺(共11处)
421 孔望山摩崖造像 东汉 江苏省连云港市43 2 北石窟寺 北魏至宋 甘肃省西峰市443南石窟寺 北魏至唐 甘肃省泾川县45 4万佛堂石窟 北魏 辽宁省义县465 驼山石窟 北周至唐 山东省青州市476南龛摩崖造像 隋至宋 四川省巴中县487千佛崖造像 唐至明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包括龙虎塔、九顶塔) 49 8大佛寺石窟 唐 陕西省彬县509卧佛院摩崖造像 唐 四川省安岳县5110 钟山石窟 北宋 陕西省子长县5211 通天岩石窟 宋至明 江西省赣州市(三) 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共111处)531 丰塘(芍陂) 春秋 安徽省寿县542 灵渠 秦 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553 它山堰 唐 浙江省鄞县564 木兰陂 北宋 福建省莆田县575 桑海井 清 四川省自贡市586 金山岭长城 明 河北省滦平县597 南京城墙 明 江苏省南京市608 平遥城墙 明 山西省平遥县619 崇武城墙 明 福建省惠安县6210兴城城墙 明至清 辽宁省兴城市6311正阳门 明至清 北京市6412清远楼 明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6513光岳楼 明 山东省聊城市6614岳阳楼 清 湖南省岳阳市6715观音桥 宋 江西省星子县6816洛阳桥 宋至明 福建省泉州市6917广济桥 宋至明 广东省潮州市7018古纤道 明至清 浙江省绍兴市7119直隶总督署 清 河北省保定市7220卓克基土司官寨 清 四川省马尔康县7321 大屯土司庄园 清至民国 贵州省毕节县7422白鹿书院 清 江西省九江市7523岳麓书院 清 湖南省长沙市7624西秦会馆 清 四川省自贡市7725聊城山陕会馆 清 山东省聊城市7826社旗山陕会馆 清 河南省社旗县7927胡庆余堂 清 浙江省杭州市8028太庙 明至清 北京市8129社稷坛 明至清 北京市8230 京孔庙 元至清 北京市东城区8331孟庙及孟府 明至清 山东省邹县8432龙川胡氏宗祠 明至清 安徽省绩溪县8533陈家祠堂 清 广东省广州市8634泰宁尚书第 明 福建省泰宁县8735丁村民宅 明至清 山西省襄汾县8836潜口民宅 明 安徽省歙县8937东阳户宅 明至清 浙江省东阳县9038祥集弄民宅 明 江西省景德镇市9139崇礼住宅 清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六条6—365号四合院)9240牟氏庄园 清至民国 山东省栖霞县9341寄畅园 明至清 江苏省无锡市9442环秀山庄 明至清 江苏省苏州市9543十笏园 明至清 山东省潍坊市9644罗布林卡 清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9745何园 清 江苏省扬州市9846个园 清 江苏省扬州市9947南通博物苑 清 江苏省南通市100 48樊敏阙及石刻 东汉 四川省芦山县10149“治世玄岳”牌坊 明 湖北省丹江口市10250许国石坊 明 安徽省歙县10351大土阁 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10452增冲鼓楼 清 贵州省从江县10553开元寺钟楼 唐至清 河北省正定县10654法兴寺 唐 山西省长子县编 号 分类号 名 称 时 代 地 址10755天台庵 唐 山西省平顺县10856风穴寺及塔林 唐至清 河南省临汝县10957昭仁寺大殿 唐 陕西省长武县11058青莲寺 唐至清 山西省晋城市11159镇国寺 五代至清 山西省平遥县11260大云院 五代至清 山西省平顺县11361玉皇庙 宋至清 山西省晋城市11462大庙飞来殿宋至元四川省峨眉县11563云岩寺 宋至清 四川省江油县11664天宁寺大殿 宋至元 浙江省金华市11765崇福寺 金 山西省朔县11866夏鲁寺 元至清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11967法海寺 明 北京市石景山区12068双林寺 明 山西省平遥县12169殊像寺 清 河北省承德市12270安远庙 清 河北省承德市12371广允缅寺 清 云南省沧源县12472景真八角亭 清 云南省勐海县12573岱庙 宋至清 山东省泰安市12674西岳庙 明至清 陕西省华阴县12775北镇庙 明至清 辽宁省北镇县12876玄贞观 明 辽宁省盖县12977万荣东岳庙 元至清 山西省万荣县13078解州关帝庙 清 山西省运城市13179花戏楼 清 安徽省亳州市13280 青龙洞 清 贵州省镇远县13381泉州天后宫 清 福建省泉州市13482牛街礼拜寺 明至清 北京市宣武区13583西安清真寺 明至清 陕西省西安市13684同心清真大寺 清 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13785净藏禅师塔 唐 河南省登封县13886云龙寺塔 唐 广东省仁化县13987凌霄塔 唐至宋 河北省正定县14088朝阳北塔 唐至辽 辽宁省朝阳市14189灵光塔 渤海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14290闸口白塔 五代 浙江省杭州市14391栖霞寺舍利塔 五代 江苏省南京市14492三影塔 北宋 广东省南雄县14593广教寺双塔 北宋 安徽省宣州市14694崇觉寺铁塔 北宋 山东省济宁市14795瑞光塔 北宋 江苏省苏州市14896飞英塔 南宋 浙江省湖州市14997释迦文佛塔 南宋 福建省南蒲县15098天宁寺塔 辽 北京市宣武区15199崇兴寺双塔 辽 辽宁省北镇县152100辽阳白塔 辽至金 辽宁省辽阳市153101银山塔林 金至元 北京市昌平县154102拜寺口双塔 西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155103一百零八塔 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156104广德寺多宝塔 明 湖北省襄樊市157105曼飞龙塔 清 云南省景洪县158106金刚座舍利宝塔 清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159107苏公塔 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160108旅顺监狱旧址 1898-1945年 辽宁省大连市161109息烽集中营旧址 1937-1946年 贵州省息烽县162110上饶集中营旧址 1941-1942年 江西省上饶县163111“中美合作所” 1943-1949年 四川省重庆市 集中营旧址
(四) 石刻及其他(共17处)
1641 将军崖岩画 新石器时代 江苏省连云港市1652 花山岩画 战国至东汉 广西壮族自治区 宁明县1663 亚沟石刻 金 黑龙江省阿城市1674 南京南朝陵墓石刻 南朝 江苏省南京市1685 丹阳南朝陵墓石刻 南朝 江苏省丹阳市1696 老君岩造像 宋 福建省泉州市1707 云峰山、天柱山 北魏 山东省掖县、平度县 摩崖石刻 1718 铁山、岗山摩崖石刻 北周 山东省邹县1729 白鹤梁题刻 唐至清 四川省涪陵市17310 浯溪摩崖石刻 唐至清 湖南省祁阳县17411袁滋题记摩崖石刻 唐 云南省盐津县17512怡亭铭摩崖石刻 唐 湖北省鄂州市17613九日山摩崖石刻 宋 福建省南安县17714焦山碑林 南朝至清 江苏省镇江市17815大金得胜陀颂碑 金 吉林省扶余市17916松江唐经幢 唐 上海市松江县18017南诏铁柱 南诏 云南省弥渡县
(五) 古遗址(共49处)
1811 腊玛古猿化石地点 云南省禄丰县1822 西侯度遗址 旧石器时代 山西省芮城县1833 金牛山遗址 旧石器时代 辽宁省营口县1844 和县猿人遗址 旧石器时代 安徽省和县1855 水洞沟遗址 旧石器时代 宁夏回族自治区 灵武县1866 穿洞遗址 旧石器时代 贵州省普定县1877 大窑遗址 旧石器时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1888 磁山遗址 新石器时代 河北省武安县1899 大地湾遗址 新石器时代 甘肃省秦安县19010马家窑遗址 新石器时代 甘肃省临洮县19111马厂塬遗址 新石器时代 青海省民和县19212陶寺遗址 新石器时代 山西省襄汾县19313 平粮台古城遗址 新石器时代 河南省淮阳县19414屈家岭遗址 新石器时代 湖北省京山县19515牛河梁遗址 新石器时代 辽宁省凌源县建平县19616昂昂溪遗址 新石器时代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19717二里头遗址 夏商 河南省偃师县19818尸乡沟商城遗址 商 河南省偃师县19919盘龙城遗址 商 湖北省黄陂县20020三星堆遗址 商周 四川省广汉县20121琉璃河遗址 西周 北京市房山区20222薛城遗址 东周 山东省滕县20323淹城遗址 东周 江苏省武进县20424秦雍城遗址 东周 陕西省凤翔县20525禹王城遗址 东周至汉 山西省夏县20626中山古城遗址 战国 河北省平山县20727秦咸阳城遗址 战国至秦 陕西省咸阳市20828姜女石遗址 秦汉 辽宁省绥中县20929居延遗址 汉 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甘肃省金塔县21030玉门关及长城烽燧 汉 甘肃省敦煌市 遗址(包括大方盘 小方盘)21131楼兰故城遗址 汉至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若羌县21232西海郡故城遗址 汉至南北朝 青海省海晏县21333 邺城遗址 曹魏至北齐 河北省临漳县21434嘎仙洞遗址 北魏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21535平城遗址 北魏 山西省大同市21636隋唐洛阳城遗址 隋唐 河南省洛阳市21737北庭故城遗址 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21838北宋东京城遗址 北宋 河南省开封市21939蒲与路故城遗址 金 黑龙江省克东县22040元上都遗址 元 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22141圆明园遗址 清 北京市海淀区22242上林湖越窑遗址 东汉至宋 浙江省慈溪县22343什邡堂邛窑遗址 隋至宋 四川省邛崃县22444长沙铜官窑遗址 唐至宋 湖南省望城县22545涧磁村定窑遗址 唐至元 河北省曲阳县22646黄堡镇耀州窑遗址 唐至元 陕西省铜川市22747钧台钧窑遗址 宋 河南省禹县22848大窑龙泉窑遗址 宋至明 浙江省龙泉县22949屈斗宫德化窑遗址 宋至明 福建省德化县
(包括浔中、盖德、三班)
(六) 古墓葬(共29处)2301 八岭山古墓群 东周至明 湖北省江陵县2312 擂鼓墩古墓群 战国 湖北省随州市2323 田齐王陵 战国 山东省淄博市2334 长陵 西汉 陕西省咸阳市2345 杜陵 西汉 陕西省长安县2356 中山靖王墓 西汉 河北省满城县2367 广武汉墓群 汉 山西省山阴县2378 张衡墓 东汉 河南省南阳县2389 麻浩崖墓 东汉至南北朝 四川省乐山市23910打虎亭汉墓 东汉 河南省密县24011张仲景墓及祠 东汉 河南省南阳市24112阿斯塔那古墓群 晋至唐 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吐鲁番市24213磁县北朝墓群 北朝 河北省磁县24314桥陵 唐 陕西省蒲城县24415龙头山古墓群 渤海 吉林省和龙县24516南唐二陵 五代 江苏省江宁县24617司马光墓 北宋 山西省夏县24718辽陵及奉陵邑 辽 内蒙古自治区 (包括祖陵及祖州城、 巴林左旗、 庆陵及庆州城) 巴林右旗24819西夏陵 西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24920樊人悬棺葬(墓) 宋至清 四川省珙县25021伊斯兰教圣墓 元 福建省泉州市25122奢香墓 明 贵州省大方县25223苏禄王墓 明 山东省德州市25324显陵 明 湖北省钟祥县25425徐光启墓 明 上海市徐汇区25526李自成墓 清 湖北省通山县25627永陵 清 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25728福陵 清 辽宁省沈阳市25829阿巴和名麻札(墓) 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
漳州市人民政府批转长泰县人民政府国家高速公路网厦成高速公路长泰段(含福广高速公路长泰段)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州市人民政府批转长泰县人民政府国家高速公路网厦成高速公路长泰段(含福广高速公路长泰段)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
漳政综〔2009〕63号
市直有关单位,长泰县人民政府:
市政府同意长泰县制定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厦成线厦门海沧至漳州天宝高速公路漳州长泰段(含福广线漳州长泰段)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国家高速公路网厦成线厦门海沧至漳州天宝高速
公路漳州长泰段(含福广线漳州长泰段)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长泰县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六日)
为推进国家高速公路网厦成线厦门海沧至漳州天宝高速公路漳州段(含福广线漳州长泰段)沿线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本《方案》适用于国家高速公路网厦成线厦门海沧至漳州天宝高速公路漳州段(含福广线漳州长泰段)因建设需要征地、拆迁安置的土地、地面种植物、构筑物及民用建筑物。
第二条 本《方案》具体拆迁人分别为漳州厦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被拆迁人为厦成线厦门海沧至漳州天宝高速公路漳州段(含福广线漳州长泰段)沿线的土地和民用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所有人。
第三条 拆迁区域经有权机关批准,以设计单位提供的征地红线为准。征迁的房屋、果树、坟墓等补偿数量,按公司会同设计单位与我县各乡(场、区)镇政府及村委会现场联合丈量、清点、登记为准。
第四条 厦成线厦门海沧至漳州天宝高速公路漳州段(含福广线漳州长泰段)征迁的土地补偿费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进行补偿,安置补助费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进行补偿,青苗补偿按当地耕地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倍进行补偿。
第五条 长泰县有关镇、村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为1400元/亩。
第六条 其他地类的征地补偿按《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补偿。
第七条 工程临时用地(包括构件预制场、工棚、仓库、取土场、弃土场、施工便道等),不可复耕的,土地补偿标准参照永久性征地的补偿标准执行。可复耕的,按同地段同类土地年产值的三倍逐年补偿(租用年限一般按建设工期计算,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使用期满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恢复土地原貌,达不到原地标准的,应补足地类差价,然后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临时用地上的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永久性征地的补偿标准执行。有关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参照闽国土[2002]68号文执行,由施工单位与各县(市、区)高速办签订用地协议并预交保证金。
第八条 征迁中涉及电力、通信、广播、电缆(含军用光缆、电缆)等迁改事宜,由施工单位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当地政府和厦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给予配合。
第九条 拆迁人应依法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拆迁安置应当符合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有利于被拆迁人生产和生活,有利于新区建设的综合配套服务。
第十条 按实际拆迁量结合安置模式确定安置地数量,安置地的使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
第十一条 权源确认原则和处理方法
㈠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实施后至今,土地使用者持有各个历史时期有权机关批准的有效非农建设用地文书,均为合法权益,依照本《方案》补偿安置。
㈡凡是从征地行政工作人员开始调查之日抢建的各种建筑物,一律视为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安置。
㈢房屋产权关系不清,产权人下落不明或由他人代管的房屋采取证据保全,并依照《方案》规定给予补偿安置。
第十二条 安置建房用地标准的人口确认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的常住人口为准。
㈠人口计算的截止时间以征地行政工作人员开始调查之日为准。
㈡外村或村外人员寄户、挂户或婚嫁出外村的村民不予计算(但户口未迁出本村,在本村仍享有承包地、履行村民同等义务并独立建房的除外)。
㈢本村在校大中专学生、现役义务兵或士官,可纳入计算对象。
㈣已办理《结婚证》,未举行民俗婚礼嫁入居住,但女方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可纳入计算对象。
㈤属二女户或单女户,招入男方系外村(指行政村)人并已到本村女方落户的,可纳入计算对象。
㈥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
㈦年满二十五周岁以上的大龄青年可按两人计算。
㈧五十周岁以下丧偶的可按两人计算。
第十三条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方法。
㈠建筑物按其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民用建筑物重置价标准:见附表一。
㈡民用建筑成新标准:见附表二。
㈢工业用房补偿标准:见附表三。
㈣附属物的补偿标准:见附表四。
㈤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见附表五。
㈥三杆拆迁的补偿标准:见附表六。
第十四条 拆迁安置用地面积计算方法。
㈠三口(含三口)以下的每户建住宅用地面积不得超过80平方米,六口(含六口)以上的每户建住宅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㈡被拆迁人按每户进行安置,户别划分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册为依据,如果户籍册没有单独建户,但事实已独立分家生活,经核实,以常住人口登记在本村并且有取得合法的机构登记证为计算依据。有多子女的丧偶老人,且子女已成家并独立分家生活,老人应与其中一户合住,不再单独安置建房。
㈢拆迁安置用地面积:
⒈拆迁安置面积分成80m2、100 m2、120 m2等三种类型。
⒉家庭人口在三口(含三口)以下的,按80 m2进行安置。
⒊家庭人口在五口(含五口)以下的,按不大于100 m2进行安置。
⒋家庭人口在六口(含六口)以上的,按不大于120 m2进行安置。
⒌一宗地多户的,以户安置。
⒍一户多宗地的,按一户一宗地安置。具体安置用地面积按本项的2、3、4总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拆迁安置用地面积在法定的面积内实行以货币形式多还少补的原则。安置用地面积大于合法权源的用地面积,实行补差办法,被拆迁人须交纳征地办证税费92元/ m2,安置面积小于合法权源的用地面积,多出部分由拆迁人按92元/ m2予以收购补偿。
第十六条 企业用地与住宅混用的,若属企业权源用地,可纳入企业评估、补偿,不予人员住宅安置,但可依法报批企业用地;若属住宅权源用地,可纳入宅基地补偿的安置范围。但两者不能重复补偿和安置。
第十七条 历史形成已建住宅未能取得有权机关核发的合法土地使用权有效文书的,原则上拆迁不予补偿和安置,如被拆迁人能够积极主动配合,按时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落实搬迁的,可根据历史原因和现实具体情况,对照本《方案》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酌情补偿和安置。
㈠有向村委会交纳申请建房土地补偿费用或向镇政府交纳申请建房的村镇规划等有关费用,但尚未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按被拆迁房屋占地面积的70%参考权源面积处理安置。
㈡凡是征地行政工作人员开始调查之日前建成的房屋,按房屋建筑占地面积的50%参考权源面积处理安置。
㈢被拆迁房屋没有合法权源的,安置地要补办合法权源手续,被拆迁人须按规定补交办证税费。
㈣没有合法有效的权源手续和超准建面积的被拆迁建筑物,按本《方案》第十三条规定标准的85%给予补偿;已向村、镇交纳有关费用的被拆迁建筑物,按本《方案》第十三条规定标准的90%给予补偿。
第十八条 已办理土地审批手续至今未建的,对照本《方案》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被拆迁户全家户口不在本村,其被拆迁的房屋原则上不予安置,拆迁人按合法权源用地面积付给征地办证税费92元/ m2。
第二十条 如被拆迁人自愿要求货币安置的,拆迁人按合法权源用地面积付给征地办证税费92元/m2。
第二十一条 安置宅基地由村统一向所在乡镇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第二十二条 被拆迁村委会负责向被拆迁人提供住宅安置用地:被拆迁人尚拥有一处或多处未被拆迁的房屋,若按本方案享受安置用地的,则其拥有的未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源证件应在签定拆迁安置用地协议时一并缴交注销,其所拥有的房屋在未被补偿拆迁前可继续使用,但应书面承诺在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有关规定做出补偿拆迁后,其所使用的住宅用地交由村集体重新安排使用。拆迁人负责场地平整、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等相关的户外配套以及安置用地的平面规划设计和单体建筑设计。
第二十三条 原则上实行统迁自建、先建后拆的操作办法。采取先安置建房后搬迁,再拆除建筑和附属物;部分由于建设需要,需先拆迁后安置的被拆迁人,按第二十四条规定处理。
㈠被拆迁人拆迁前,必须先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然后依照本《方案》领取90%补偿费。同时每户付给搬迁费300元,再进行选址施工建房,剩余10%补偿费待建筑物交付拆迁三日内付清。
㈡拆迁安置采取优先法原则。按签订协议的时间顺序选择安置用地,先签先选,后签后选。
第二十四条 过渡安置方式
过渡安置方式。被拆迁人自行解决住宅周转房,并由拆迁人发给8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每人每月100元,临时安置补助费待被拆迁人搬迁完毕后一次性发放。人口的确认,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的常住户口为准。
被拆迁人逾期不搬迁或不拆除建筑物,拆迁人有权取消剩余10%的补偿费,并依法强制拆除。
第二十五条 建筑物拆除采用两种方式,一是由拆迁人出资统一组织拆除,二是由被拆迁人按有关规定要求自费自行拆除。凡是由拆迁人拆除的,被拆物的材料归属拆迁人所有;由被拆迁人自行拆除的,被拆物的材料归属被拆迁人所有。
第二十六条 从通知签定拆迁协议书之日起,3天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每户奖励1500元,6天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每户奖励500元。在规定时间内,被拆迁人不签定协议的,逾期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理。
第二十七条 安置小区采用商住合一,联建成街的建筑模式。被拆迁人要求严格按规定、建筑设计图纸进行建房。在施工过程中由土地、建设部门负责监督实施。被拆迁人要按照安置小区规划由个人全额出资建房。
第二十八条 房屋占地面积的计算规划依照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依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方案》参照龙厦、厦深铁路及厦漳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补偿标准,特殊项目和特殊个案应先上报有关部门集体认定后,方可结合本辖区公路建设项目征迁补偿的实际情况进行测算。
第三十条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长泰县人民政府。
民用建筑物重置价格标准表.doc
http://www.zhangzhou.gov.cn/managezz/Editor/UpFile/2009519153446910.doc
民用建筑物成新表.doc
http://www.zhangzhou.gov.cn/managezz/Editor/UpFile/2009519153617301.doc
工业用房补偿标准表.doc
http://www.zhangzhou.gov.cn/managezz/Editor/UpFile/2009519153724107.doc
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标准.doc
http://www.zhangzhou.gov.cn/managezz/Editor/UpFile/2009519153828945.doc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doc
http://www.zhangzhou.gov.cn/managezz/Editor/UpFile/2009519153938154.doc
三杆拆迁补偿标准.doc
http://www.zhangzhou.gov.cn/managezz/Editor/UpFile/2009519154024876.doc